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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眠话不多,但是听着秦沁的唠叨,不觉得无聊,很多时候都是默默地听着,因为绝大多的事情都是跟夜谌有关的。
有很多,都是他不知道。
例如,夜谌小时候被野狗咬过,腿上有一块疤,从那以后,他就怕狗。
再例如,夜谌一直挺孤僻,以前没有目标,打电竞是他坚持最久的事情。
再再例如,夜谌也早恋,在他高中时代,有一个很喜欢很喜欢的人,一直喜欢着。
后来,那喜欢的人走了,成了夜谌心中的白月光。
还有呀,听说夜谌眉头处的那一道消不掉的伤疤是为白月光留下的,白月光被欺负为难,夜谌一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帮白月光出头,和别人打的头破血流。
时眠想起夜谌眉头处的伤疤,心里有点闷闷的,他还记得,夜谌说过打架的事情,那时只是说看别人不顺眼。
原来,是为了白月光出头。
其实,不必介意,谁青春年少时,没有过情窦初开的时刻呢,夜谌不过是普通人,有一个白月光,真的挺正常的。
时眠努力地做了一翻自我安慰,最后还是忍不住骂人,心里难受极了。
夜谌那傻子,三好学生不做,跑去和别人干架,他是不是傻──时眠深知,白月光就是一颗雷,一旦埋在心底里,总有一天是要爆炸的,他不想埋雷,可越听越生气。
秦沁说,夜谌为了白月光和家人翻脸,一意孤行进了电竞圈,他原本要去国外留学的,他原本是全省信不信我亲你?沈群归队,以不一样的身份,重新出发。
昨夜大家兴致盎然地喝了不少酒,醉倒一大片,今天沈群醒得早,认真地梳洗一番,站在镜子前。
再次穿上afk的队服,他百感交集,红白色队服依旧,显得整个人精神奕奕,一切似乎都没变,可是又变了。
“哎哟~”
昨夜醉倒忘关门,此时门口站着一个不速之客,双手环胸而抱,脸上神色带着几分揶揄。
“镜子都要照碎了,臭美。”
沈群整了整衣领,转头看向一脸惬意的夜谌,“现在几点?”
夜谌刚睡醒,脑子还有点糊,打了个大哈欠,低头看看手腕的表,“11点半。”
“那还不滚去训练?”
沈群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个工作牌,拿在手中晃着,明晃晃写着“教练助理”
。
他将牌子挂在脖子处,扬起下巴,“小子,你迟到了,罚钱。”
夜谌耸了耸肩,“迟到十分钟和半个小时扣的钱一样,再聊十分钟。”
“夜谌,一大早的趴我门口,不怕你家那位生气?”
沈群没好气地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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